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 标 单 位: 滁州市公安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市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发 布 日 期: 二 零 二 壹 年 肆 月
目 录
第一章 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3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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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点 |
滁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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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滁州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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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自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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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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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规模 |
约1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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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限价 |
19.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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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详见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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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1年4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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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 息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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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支付方式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文件获取 |
投标人从滁州市公安局官网(http://gaj.chuzhou.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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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及澄清:质疑时间:2021年4月14日11时前,供应商(服务商)将所遇到的问题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本项目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 答疑内容采购人于2021年4月15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安局(http://gaj.chuzhou.gov.cn/)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服务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服务商)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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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滁州市公安局 地址:龙蟠大道111号 联系人:陈飞 电话:19955088635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长江商贸城B区1#楼602室 联系人: 王工 电话:18726619282 |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 招标人:滁州市公安局 项目地点:滁州市公安局 |
2 |
采购需求(内容) |
详见磋商文件 |
3 |
服务期 |
合同签订后,1年完成相应的内容 |
4 |
招标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投标人 资质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供应商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
7 |
澄清及答疑 |
质疑时间:2021年4月14日11时前,供应商(服务商)将所遇到的问题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本项目不再集中召开投标预备会; 答疑内容采购人于2021年4月15日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安局(http://gaj.chuzhou.gov.cn/)网站予以公告,请各位供应商(服务商)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服务商)自负。 |
8 |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
本项目不再召开预备会,投标人自行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
9 |
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
10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 |
11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
时 间:2021年4月23日15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公安局6楼685室(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11号 ) |
12 |
开标时间 |
时 间:2021年4月2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滁州市公安局6楼685室(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11号 ) |
13 |
招标代理费 |
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用3000元及专家评审费用(据实支付,无票据)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投标单位需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
14 |
最高限价 |
最高限价:19.3万 |
15 |
授权委托人 |
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议 |
16 |
付款方式 |
前两个季度末付合同价款的50%,后两个两个季度末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
二、总 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
1.2项目地点:滁州市公安局;
1.3招标人:滁州市公安局;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资金来源
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 标段划分
6.1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6. 招标方式
7.1 本项目招标方式:自行公开招标
7. 计价方式
8.1 本项目合同计价方式:固定总价。结算不予调整。
8.2 本项目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19.3万元。
8.评标办法
10.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采购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评分办法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确认
10.2除10.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4.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分组成,标书中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
(3)供应商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资信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认为资信标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投标书二(技术标)
(1)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认为技术标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投标书三(商务标)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认为商务标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评审,上述标书中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4.2、投标报价
14.2.1本招标项目采用总报价方式,投标报价包含了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主材、辅材、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加班费、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等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14.2.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14.2.4、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14.2.5、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不含等于),按无效标处理。
14.2.6、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4.2.7、投标人应报出其所能承受的最低合理价格。
14.2.8、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不符,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5.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投标保证金
17.1.1 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地点:详见前附表。
17.1.3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7.2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7.2.1凡是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投标,否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7.2.2投标单位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7.2.3中标单位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17.2.4在招标活动中有违规和违法行为;
17.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书面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叁份。(投标单位需将资信、技术、商务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其中资信、技术、商务须分别密封)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授权书、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等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9.1.1投标单位需将资信、技术、商务标文件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其中资信、技术、商务须分别密封。
19.2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
19.2.1投标文件在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并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项目名称、日期。
19.2.2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1年4月23日15时00分
地 点:滁州市公安局6楼685室(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111号 )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第19条和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 开标
22.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招标人按本须知第20.1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2.2、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投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加。
22.3 参与开标的人员包括:招标人等。
22.4若开标现场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则宣布流标。
22.5、对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要求
22.5.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
22.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
22.7、在开标前,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拒绝: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由于密封不妥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散失的投标文件;
(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8、开标程序
先资格审查,再对投标人的资信、技术、商务进行打分。
23. 评标委员会
23.1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组建
24. 评标
24.1评标准备工作
(1)阅读、研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3)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4.2 评标办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25. 定标
25.1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导致招标人重新招标的,应当向招标人赔偿本次招标和重新招标所发生的费用等损失。
25.2本评标定标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执行。
25.3 中标价:经投标人确认,在评标中经过修正的投标总报价作为中标价,所报各项单价亦为中标价的组成部分,决算按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合同书(仅供参考)
合同名称 编号
买 方: 卖 方:
电 话: 电 话:
(买方)的(项目名称)中所需(产品名称) 经竞争性磋商采购,确定(卖方)为成交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述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本合同文件
下列每一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阅读和解释:
(1)谈判文件(2)响应文件(3)成交通知书
(4)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补充条款或说明
2、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
4、合同交货期
供货方服务期为一年。
5、保密条款
未经买方允许,所有资料不准提供给第三方。
6、供货地点:滁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盖章) 名 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26.合同授予标准
26.1授标时更改招标内容数量的权利: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招标中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26.2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机构和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并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6.3 签订合同:
26.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按开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26.3.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1、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污水样品的采集、保管和运输,采购人给予必要的协调和配合。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采集全市4家生活污水处理厂的4个进水口污水样品,每季度采集1次,全年共4次。并按要求提供备份样品。
2、对取样的污水处理厂进行重点监测,以实现县一级的毒情评估。
3、样品采集要求:各点位连续采样监测7天,每天一个24小时混合样。
4、成交供应商须在样品采集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5、分析的物质包括常见的毒品及其代谢产物和新精神活性物质等。常见毒品及代谢物包括但不限于冰毒、苯丙胺、K粉、去甲氯胺酮、吗啡、可待因、四氢大麻酸、美沙酮、可卡因、苯甲酰厄告宁、摇头丸;常见新精神活性物质包括但不限于甲氧麻黄酮、MDPV、苄基哌嗪、甲卡西酮等;并检测标志物可替宁。
6、样品的前处理采用过滤、固相萃取、氮吹、复溶等一系列实验专用技术对目标物进行净化、浓缩并使用LC-MS/MS进行样品分析,使污水中上述各类物质的分析检出限不高于2 ng/L。
7、根据分析结果确定滁州市主要滥用毒品及其总体滥用水平,比较各地主城区的毒品滥用水平,确定毒品滥用相对显著的地区,并判断全市各监测区域是否有制毒行为。
8、对评估报告进行解读,由采购人组织解读会,由成交供应商回答相关疑问。
9、成立专门项目小组负责,项目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且需具体环境或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背景。
四、报价要求
报价包括人工费、试剂、耗材、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自检及送第三方检测、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五、其他要求
1、管理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能独立完成整个项目。
2、保密要求:本项目所有分析数据应严格保密,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
3、质控要求:对于样品分析、数据处理需要有相应的质量控制管理流程,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每个样品需至少包含三个平行样,同时设置空白样与空白加标样作为对照,每个样品均要加入目标物的氘代内标进行校正,每一批次样品上机测试前必须重新建立标准曲线,且样品序列中每20个样品设置一个标样(50 ng/mL)。
4、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所采集的污水样品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5、成交供应商若需利用污水样品作本采购需求以外的其他用途,必须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
6、具备现场采样、测定、数据整理、分析能力;
7、具备分析水体中痕量有机物的能力,拥有相应的水样前处理设备和分析仪器;
8、成交供应商应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9、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出具报告,否则不予支付价款,中标人必须完全配合招标人。
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抽签确定。注: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该报价可等于或小于原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但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3.评标细则详见下表:
(一)资信评审细则(10分)
内容 |
分值 |
得分点 |
业绩情况 |
10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18年起至开标之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通过污水评估城市毒情)案例进行评定,每提供1个案例得5分,最高得10分。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 |
(二)技术评审细则(60分)
内容 |
分值 |
得分点 |
能力验证 |
20分 |
参加了2020年5月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组织的污水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有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下发给投标单位的结果通知书,并通过污水实验室检测能力比对的。未参加上述比对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项目人员配置 |
610分 |
项目团队配置合理,项目团队中配备具有污水验毒项目经验的,每增加配备一名得5分,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人员的专业背景材料复印件及承诺函。 |
项目服务方案 |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城市污水样品分析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方案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可操作强的得10分;方案比较完善、可操作较强的得8分;方案基本可行、符合项目需求的得6分;方案简单粗糙的得4分。未作说明的不得分。 |
分析结果周期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出具评估报告的周期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样品采集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分析报告的得10分;2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的得8分;2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的得6分。未做说明的不得分。(需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
采样能力 |
10分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采样过程质量控制能力进行综合评定。供应商在项目执行中,对每个监测点都配置自动采样器的得10分;部分点位配置自动采样器的得6分;全部点位采用人工手动采样的得2分。(提供采样器购置发票) |
注:取各评委评审合计得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商务文件评审(30分)
商务评分 (30分)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最后所有效投标人的最低报价。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最后报价)×30分,评分过程中,数据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投标报价指最后报价 |
注: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经公示后,确定中标人。
评审过程中,评委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委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投标人递补入围,以此类推。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一)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
(3)供应商须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文件资信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认为资信标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附件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_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_职务:_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明正本或副本
技术标
(投标文件二)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
(1)服务承诺书;
(2)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认为技术标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投标人名称)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明正本或副本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名称: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目录
(1)投标函;
(2)诚信投标承诺书;
(3)竞争性磋商文件商务评分细则中所需要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认为商务标中需要的其他材料;
投标函
致: (招标单位)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的招标。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名称”的服务,投标总报价为: 元。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担保。并且承诺,在招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投标书或成为中标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担保金的权力。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采购投标书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叁份。
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投标函报价内容必须打印,不得出现手写内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
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
人的合法权益;
六、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下列情形: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
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在“信用中国”
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④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
法企业名单的;⑤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⑥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⑦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⑧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⑨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九、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
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
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
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最终报价单
序号 |
名称 |
事项 |
1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 |
3 |
报价次数 |
第二次报价 |
4 |
报价时间 |
2021年 月 日 时 分 |
5 |
总报价(人民币)((该报价可等于或小于原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但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
(大写): 元 |
(小写): 元 |
||
6 |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磋商文件,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
供应商(盖章): ;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
备注:1、二次报价单由投标人在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手持,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二次报价单提前盖章带至开标现场备用(一式三份)。
第六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滁州市公安局 经 办 人: 陈飞 联系电话:19955088635 (单位盖章) 2021年4月 |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中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王工 电 话:18726619282 (单位盖章) 2021年4月 |
4.12定稿滁州市公安局城市污水验毒监测毒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