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单位: | 滁州市公安局 | 来信日期: | 2019-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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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江苏)亲戚在滁州帮忙带小孩,长期和我们一起居住,办理暂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 |||
信件回复 | |||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规定,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以及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证明材料:(一)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二)房屋租赁合同、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住宿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材料;(三)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科研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对申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申领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需要对申领材料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 对不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应当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如有疑问,可向我局治安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50-3064711-2109,联系人:许警官。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答复单位:滁州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9-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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